三门峡市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外国语高级中学教师公告
为了确保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2010年秋季面向全市招生,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高中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三门峡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三人〔2005〕18号)要求,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人才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在更大范围内选聘优秀人才,为提高我市高中教育教学水平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0名,其中:
(一)语文教师15名;
(二)数学教师15名;
(三)英语教师15名;
(四)政治教师5名;
(五)历史教师5名;
(六)地理教师5名;
(七)物理教师7名;
(八)化学教师7名;
(九)生物教师7名;
(十)音乐教师4名;
(十一)美术教师4名;
(十二)体育教师6名;
(十三)信息技术教师5名;
具体招聘计划见《三门峡市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国语高中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高中在职教师:
1、三年以上教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30周岁(含)以下;
2、十年以上教龄,国家承认本科学历,40周岁(含)以下;
3、十年以上教龄,国家承认本科学历,职称为中学高级教师的,可放宽到45周岁(含);
(二)应、往届大学毕业生
1、"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年龄26周岁(含)以下,具有招聘岗位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学校出具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和就业协议书)。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限专业,年龄35周岁(含)以下,具有招聘岗位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学校出具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和就业协议书)。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5、截止2009年12月31日,符合报考年龄要求;
6、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来源:高$校人才网)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